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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巧用联动机制巡回调解船舶碰撞纠纷案件
admin 于2011-8-16 10:24:30发表

    今年以来,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坚持以党建促审判,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、“群众观点大讨论”活动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当中,采取联动调解、巡回调解的方式和谐化解了一批纠纷。8月14日,该庭与来宾海事处共同启动联动调解机制,在立案当天就一并调结了船舶碰撞纠纷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各一件,并于次日履行完毕。
    2010年3月10日,林某某等三人所属的“来宾179”号船在来宾市兴宾区罗丫角水域与罗某某所属的“来宾沙217”号船发生碰撞事故,致使林某某等人的船舶停运维修,碰撞事故继而造成“来宾179”号船的杂工刘某某伤残。林某某和刘某分别将罗某某诉至我院,要求对方给予赔偿。主办法官在受理这两起案件后注意到案涉事故是来宾海事处处理的,立即拨通了来宾海事处的办公电话。在了解整个事发经过后,主办法官分别用电话的形式联系原被告,在征得其同意后,与来宾海事处共同商讨决定启动联动调解预案,立案当天便驱车赶往来宾海事处。在调解会上,主办法官与来宾海事处工作人员分别做各方当事人的疏导工作,对当事人存在的法律模糊问题,主办法官耐心仔细的做好明法析理工作,使各方当事人在明确法律关系后达成公平、公正的协议。最终,在经过数个小时商讨后,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于次日即把调解款项支付给了原告。这二起案件在立案当天就调解结案,审判效率高,诉讼成本低,当事人均表示满意。
  (杨钉撰稿,陆英涛编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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